产品优势特点:
1.加工周期短;
2.造价成本低;
3.抗腐蚀性强;
4.外观漂亮大方,款式多样;
5.材料环保,对人体无任何副作用;
6.安全性强;
7.运输方便;
8.无最小起订量要求,满足任何客户群。
产品说明:
二、提供塑钢截断样品、材料样板及五金件样品;及门窗物理性能及力学性能检测报告。
三、材料标准:
1.门窗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GB8814),其颜色由甲方考察后最终确定。
2.主要增强型钢为闭口型式,应使用不低于GB/T11253规定中Q235钢带材料轧制,内外表面应进行热镀锌处理;增强型钢材料厚度不应小于1.5mm,要求做防腐处理。
3.密封条均采用三元乙丙密封条,密封材料采用硅酮耐候密封胶,应符合《塑料门窗用密封条》(GB12002)的有关规定,填充发泡材料采用比利时速得牌。
4.门窗用五金件采用北新建材系列。门窗采用的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1)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等,应进行表面
防腐处理;
(2)五金件型号、规格和性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规定;滑撑铰链不得使用铝合金材料。
5.固定片厚度应大于或等于1.5mm,最小宽度应大于或等于15mm,其材质应采用Q235-A冷轧钢板,其表面应进行镀锌处理。
6.组合窗及连窗门的拼樘料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应比拼樘料长出10~15mm。外窗的拼樘料截面尺寸及型钢形状、壁厚,应能使组合窗承受该地区的瞬时风压值。
7.玻璃及玻璃垫块、窗纱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玻璃须采用洛玻、秦皇岛耀华净白色浮法玻璃等同档次产品,中空玻璃采用的规格为5mm+9A+5mm;单层玻璃采用的规格为5mm,其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单块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和落地玻璃须采用安全玻璃;
(2)中空玻璃的安装尺寸应比相应的框、扇(梃)内口尺寸
小4mm~6mm;
(3)玻璃垫块应选用邵氏硬度为70~90(A)的硬橡胶或塑料,不得使用硫化再生橡胶、木片或其他吸水性材料。其长度宜为80mm~150mm,厚度应按框、扇(梃)与玻璃的间隙确定,并宜为2mm~6mm。
(4)塑钢推拉门窗每樘配装一个纱窗,平开窗每樘装一个隐型纱窗。
8.门窗与洞口密封用嵌缝膏应具有弹性和粘接性。
9.与聚氯乙烯型材直接接触的五金件、紧固件、密封条、玻璃垫块、嵌缝膏等材料,其性能应与PVC塑料具有相容性。
四、门窗质量要求
1.门窗的外观、外形尺寸、装配质量、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门窗中竖框、中横框或拼樘料等主要受力杆件中的增强型钢,应在产品说明中注明规格、尺寸。
2.窗的构造尺寸应包括预留洞口与待安装窗框的间隙及墙体饰面材料的厚度。其间隙应符合规范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的规定。
3.门的构造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边框与洞口间隙应符合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规定;
(2)无下框平开门门框的高度应比洞口高度大10mm~15mm;带下框平开门或推拉门门框高度应比洞口高度小5mm~10mm。
4.门窗不得有焊角开焊、型材断裂等损坏现象,框和扇的平整度、直角度和翘曲度以及装配间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PVC塑料门》(JG/T3017)、《PVC塑料窗》(JG/T3018)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有下垂和翘曲变形,以免妨碍开关功能。
5.当安装五金配件时,宜在其相应位置的型材内增设3mm厚的金属衬板;五金配件的安装位置及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PVC塑料门》(JG/T3017)及《PVC塑料窗》(JG/T3018)的规定。
6.门窗表面不应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7.密封条装配后应均匀、牢固;接口应粘接严密、无脱槽现象。
8.门窗成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PVC塑料门》(JG/T3017)及《PVC塑料窗》(JG/T3018)标准的规定,成品外表面加贴保护膜。
9.窗物理性指标参数要求:
(1)抗风压性能不低于GB7106-86Ⅱ级标准,
ΔP≥3000;
(2)空气渗透性能不低于GB7107-86Ⅱ级标准,
ΔP=10Pa下≤1.5;
(3)雨水渗透性能不低于GB7108-86Ⅲ级标准,
≥250Pa;
(4)传热系数不低于GB8484-87Ⅲ级标准,
≤3.5w/m2.k;
(5)隔声性能不低于GB8485-87Ⅴ级标准,≥25dB;
(6)采光性能不低于GB/11976-89Ⅱ级标准,透光折减系数Tr≥0.55;
10.塑钢门窗的力学性能应满足JG/T3018-94要求;
11.门窗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
五、门窗安装要求
1.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应采用闭孔泡沫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分层填塞,填塞不宜过紧,不得使用水泥沙浆进行填塞。
2.当窗与墙体固定时,应先固定上框,而后固定边框,固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墙洞口应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
(2)砖墙洞口应采用塑料膨胀螺钉或水泥钉固定,并不得固定在砖缝处;
(3)加气混凝土洞口,应采用木螺钉将固定片固定在胶粘圆木上;
(4)设有预埋铁件的洞口应采用焊接的方法固定,也可先在预埋件上按紧固件规格打基孔,然后用紧固件固定;
3.安装五金件、纱窗铰链及锁扣后,应整理纱网和压实压条;
4.现场的门窗安装应符合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103-96要求;
六、门窗工程验收
1.在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工序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应验收进行抽检,检查数量按不同门窗品种、类型的樘数,各抽查5%,并均不应少于3樘,进行各项性能指标的检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安装工程所用门窗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PVC塑料门》(JG/T3017)、《PVC塑料窗》(JG/T3018)的有关规定,生产厂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及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
3.安装工程中所用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及密封条的物理性能应与建筑设计的要求相适应。
1、总则
为了提高塑钢门窗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材料、安全文明、环保控制,严格遵循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认真贯彻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规范,制定了本工艺标准。
2、适用范围
2.1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本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塑钢门窗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2.2本工艺标准作为企业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2.3塑钢门窗安装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3、一般规定
3.1塑钢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和标高尺寸进行复核。
3.2塑钢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3.2.1混凝土预埋砖,预埋件和锚固件。
3.2.2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3.3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门窗框与墙面的固定要按要求埋设预埋件,在砌体上安装门窗必须设置混凝土预制砖,严禁用射钉固定。
3.4塑钢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按照尺寸留设洞口,安装后洞口每侧有5mm的间隙,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3.5塑钢门窗组合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3.6立门窗樘前,应核对门窗樘的型号、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门樘下口的锯口线应与楼地面标高相同。
3.7塑钢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回弹现象,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门窗扇的安装应在室内、外装修基本完成后进行。
3.8塑钢下滑道要设泻水孔,以便排水,推拉窗扇上口要设止卸块,两侧框要有防撞块,下槽口两端要加设橡胶角垫,并用玻璃胶满打,推拉窗扇下的滑轮应安装在同一条直线上。
3.9塑钢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抗空气渗透性能、抗雨水渗漏性能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满足使用要求。
3.10选用材料除不锈钢外,应注意防腐处理,不允许与塑钢型材发生接触腐蚀;严禁用水泥砂浆作窗框与墙体之间的填塞材料,宜使用发泡聚氨脂。
3.11门窗构件应连接牢固,需用耐腐蚀的填充材料使连接部位密封、防水。
3.12墙体与连接件、连接件与门窗框的连接方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3.12.1连接件焊接连接:适用于钢结构。
3.12.2预埋件连接: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
3.12.3燕尾铁连接:适用于砖墙结构。
3.12.4金属膨胀螺栓连接: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砖墙结构。
3.13塑钢门窗框与洞口墻体之间应采用柔性连接,其间隙可用矿棉条、玻璃棉毡条分层、发泡聚氨脂填塞,缝隙两侧采用木方留5-8mm的槽口,用防水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3.14塑钢门窗框(扇)不应用酸性或碱性制剂清洗,也不能用钢刷刷洗,可用水或中性洗涤剂充分清洗。
3.15塑钢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3.16塑钢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3.17上玻璃胶条时应将胶条切成四段,在窗扇四角打玻璃胶固定胶条。
3.18塑钢门窗的所有五金配件均应安装牢固,位置端正,使用灵活。
3.19塑钢门窗检验批的划分: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塑钢门窗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20塑钢门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4、施工准备
4.1技术准备:
4.1.1塑钢门窗安装前,应先认真熟悉图纸,核实门窗洞口位置洞口尺寸,检查门窗的型号、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图纸对门窗框位置无明确规定时,施工负责人根据工程性质及使用具体情况,作统一交底,明确开向、标高及位置(墙中、里平或外平等)。
4.1.2安装门窗框前,墙面要先冲标筋,安装时依标筋定位。
4.1.3二层以上建筑物安装门窗框时,上层框的位置要用线坠等工具与下层框吊齐、对正;在同一墙面上有几层窗框时,每层都要拉通线找平窗框的标高。
4.1.4门窗框安装前,应对+50cm线进行检查,并找好窗边垂直线及窗框下皮标高的控制线,在可能的情况下,拉通线,以保证门窗框高低一致。
4.1.5制订该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检查验收制度等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4.2材料要求:
4.2.1塑钢门窗的制作和安装必须按设计和有关图集要求选料和制作;窗型材壁厚≥1.2mm,门型材壁厚≥1.5mm,不得用小料代替大料,不得用塑料型材代替塑钢型材。
4.2.2塑钢型材表面应经过处理,表观应光滑、色彩统一。
4.2.3塑钢门窗的密封材料,可选用硅酮胶、聚硫胶酯胶、聚氨酯胶、丙烯酸等;密封条可选用橡胶条、橡塑条等。
4.2.4下料切割的截面应平整、干净、无切痕、无毛刺。
4.2.5下料时应注意同一批料要一次下齐,并要求表面氧化膜的颜色一致,以免组装后影响美观。
4.2.6一般推拉门、窗下料时宜采用45°角切割;其他类型采用哪种方式,则应根据拼装方式决定。
4.2.7窗框下料时,要考虑窗框加工制作的尺寸,应比已留好的窗洞口尺寸每边小20-25mm(此法为后收口方法)或5~8mm(采用膨胀螺丝固定门窗),窗框的横、竖料都要按照这个尺寸来裁切,以保证安装合适。
4.3主要机具:
4.3.1施工工具:切割机、小型电焊机、电钻、冲击钻、射钉枪、打胶筒线锯、手锤、扳手、螺丝刀、灰线袋。
4.3.2质量检测工具:线坠、塞尺、水平尺、钢卷尺、弹簧秤。
4.4作业条件:
4.4.1塑钢门窗安装工程应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4.4.2弹出楼层轴线或主要控制线(如50cm线),并对轴线、标高进行复核。
4.4.3预留铁脚孔洞或预埋铁件的数量、尺寸已核对无误。
4.4.4塑钢门窗及其配件、辅助材料已全部运到施工现场,数量、规格、质量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4.5管理人员已进行了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5、操作工艺
5.1工艺流程:
塑钢门窗安装工艺流程
5.2操作工艺:
5.2.1立门窗框前要看清门窗框在施工图上的位置、标高、型号、门窗框规格、门扇开启方向、门窗框是内平、外平或是立在墙中等,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在洞口上弹出立口的安装线,照线立口。
5.2.2预先检查门窗洞口的尺寸、垂直度及预埋件数量。
5.2.3塑钢门窗框安装时用木楔临时固定,待检查立面垂直、左右间隙大小、上下位置一致,均符合要求后,再将镀锌锚固板固定在门窗洞口内。
5.2.4塑钢门窗与墙体洞口的连接要牢固可靠,门窗框的铁脚至框角的距离不应大于180mm,铁脚间距应小于600mm。
5.2.5塑钢门窗框上的锚固板与墙体的固定方法有预埋件连接、燕尾铁脚连接、金属膨胀螺栓连接、射钉连接等固定方法:当洞口为砖砌体时,不得采用射钉固定。
5.2.6带型窗、大型窗的拼接处,如需设角钢或槽钢加固,则其上、下部要与预埋钢板焊接,预埋件可按每1000mm间距在洞口内均匀设置。
5.2.7塑钢门、窗框与洞口的间隙,应采用矿棉条或玻璃棉毡条分层填塞,缝隙表面留5-8mm深的槽口嵌填密封材料。
5.2.8塑钢门、窗扇安装前须进行检查,翘曲超过2mm的经处置后才能使用。
5.2.9推拉门、窗扇的安装:将配好的门、窗扇分内扇和外扇,先将外扇插入上滑道的外槽内,自然下落于对应的下滑道的外滑道内,然后再用同样方法安装内扇。
5.2.10平开门、窗扇的安装:先把合页按要求位置固定在塑钢门、窗框上,然后将门、窗扇嵌入框内临时固定,调整合适后,再将门、窗扇固定在合页上,必须保证上、下两个转动部分在同一轴线上。
5.2.11地弹簧门扇安装:先将地弹簧主机埋设在地面内,浇筑混凝土使其固定:主机轴应与中横档上的顶轴在同一垂线上,主机表面与地面齐平,待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调节上门顶轴将门扇装上,最后调整门扇间隙及门窗开启速度。
5.2.12安装门窗扇时,扇与扇、扇与框之间要留适当的缝隙,一般情况下,留缝限值≤2mm,无下框时门扇与地面间留缝4-8mm;
5.2.13塑钢门、窗各杆件的连接均是采用螺钉、铝拉铆钉来进行固定,因此在门、窗的连接部位均需进行钻孔:钻孔前,应先在工作台或铝型材上画好线,量准孔眼的位置,经核对无误后再进行钻孔;钻孔时要保持钻头垂直。
5.2.14塑钢门、窗交工之前,应将型材表面的塑料胶纸撕掉,如果塑料胶纸在型材表面留有胶痕,宜用香蕉水清洗干净。
5.2.15塑钢门窗横竖杆件交接处和外露的螺钉头,均需注入密封胶,并随时将塑钢门窗表面的胶迹清理干净。
5.2.16安装五金配件时,应先在框、扇杆件上钻出略小于螺钉直径的孔眼,然后用配套的自攻螺钉拧入,严禁将螺钉用锤直接打入。
5.2.17门锁安装,应在门扇合页安装完后进行。
6、质量标准
6.1主控项目:
6.1.1塑钢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塑钢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塑钢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1.2塑钢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1.3塑钢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6.1.4塑钢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6.2一般项目:
6.2.1塑钢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检验方法:观察。
6.2.2塑钢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
6.2.3塑钢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2.4塑钢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和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6.2.5有排水孔的塑钢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6.2.6塑钢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6.2.6规定。
塑钢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6.2.6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
1门窗槽口宽度、高度≤1500mm1.5用钢尺检查
>1500mm2
2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2000mm3用钢尺检查
>2000mm4
3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2.5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4门窗横框的水平度2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5门窗横框标高5用钢尺检查
6门窗竖向偏离中心5用钢尺检查
7双层门窗相邻扇高度差4用钢尺检查
8推拉门窗相邻扇高度差1.5用钢直尺检查
6.3资料核查:
塑钢门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6.3.1l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6.3.2材料(铝材、小五金等)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6.3.3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6.3.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4.1预埋件和锚固件。
6.3.4.2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6.3.5建筑外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6.3.6检验批的验收记录。
6.3.7施工记录。
6.4观感核查:
塑钢门窗分项工程验收时,应对该分项工程的观感作出总体评价。
6.4.1塑钢门窗安装正确,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6.4.2门窗框(扇)安装牢固,无变形、翘曲、窜角现象。
6.4.3门窗框(扇)割角、拼缝严密,横平、竖直、表面平整洁净,无划痕碰伤,无锈蚀。
6.4.4门窗扇缝隙均匀、平直、关闭严密,开启灵活。
6.4.5合页、拉手、插销、门锁等小五金附件齐全,位置统一,安装牢固,使用灵活。
6.4.6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嵌饱满密实,涂胶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厚度均匀无气孔。
7、成品保护
7.1塑钢门窗应用无腐蚀性的软质材料包严扎牢,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禁与酸、碱、盐等有腐蚀性的物品接触。;
7.2塑钢门窗应尽量在室内存放,堆放时严禁平放,必须竖放,其倾斜度不小于75度,露天存放时,下部应垫高100mm以上,上面应覆盖篷布保护,防止日晒雨淋。
7.3严禁利用塑钢门窗搭设脚手板及悬吊重物,以防损坏。
7.4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塑钢门窗上的保护膜,人工搬运门窗时,应轻拿缓放,不准用杠棒穿入框内扛抬,严禁撬、甩、丢、摔。
7.5加强工人责任心,搬运架板、材料时不得碰撞门框,并随时擦净塑钢门窗框(扇)表面上沾污的水泥砂浆,以免腐蚀塑钢材质。
7.6严禁从已安好的窗框中外扔建筑垃圾和模板、架板等物件。
8、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
8.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做好新工人,零散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8.2工作前应检查各种机械设备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正常。
8.3电动机具的绝缘应可靠,使用时不得过热,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8.4搬运塑钢门窗时,注意不要碰脚伤人,放置应平稳。
8.5安装较大型的塑钢门窗时,应搭设脚手架;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6高空作业,必须思想集中,不准嬉戏打闹,以防发生事故。
8.7在储存、使用化学品时,应当根据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晒、防火、灭火、消毒、防潮、防渗漏、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8.8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9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迅速控制危害源,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